赛事新闻
“青年之声•我的校园我的梦”VR视频制作大赛 参赛高校申请设备须知
2017-06-08

        大赛组委会为参赛高校免费提供VR摄像机,以便于高校参赛团队能够制作参赛作品。有关设备的申请和使用有如下要求,请各高校认真了解,并遵照执行。

  1. 大赛所提供的VR摄像机为免费申请使用,不向学校收取费用。

  2. 高校申请设备的使用权,并不形成该设备财产的转移,即设备的所有权归大赛组织单位所有。

  3. 大赛所提供的VR摄像机为合作企业赞助产品,因数量有限,每所高校只限一台。

  4.  高校所申请的设备需要由专人负责管理,在申请时需要明确具体管理人信息。

  5.  高校填写《参赛高校设备申请表》(此表格的WORD版可以在大赛QQ群:73111850的公用文件夹中下载),需加盖单位公章,然后发电子扫描文件至大赛组委会指定邮箱。在收到申请后一周内,组织单位会寄发设备

  6. 在申请设备时,设备管理人需要准确填写联系方式和递送地址,以便于设备能正常发送和接收。

  7.  高校承担设备的寄送费用,同时为帮助更多的高校能够及时获得设备,大赛组织单位会在部分省份设立分赛区工作组来帮助运发设备。

  8. 高校收到设备后如果发现设备已经有损坏,或者不能正常使用,请在收到设备后一周内告知大赛组织单位,以申请退换。否则视为设备在使用中损坏。

  9.  高校设备管理人需要稳妥保管设备,避免设备的人为损坏或丢失。

  10. 如果出现设备因保管不利造成的损坏或丢失,需要高校相关部门进行赔偿,每台设备的赔偿价格为1500元。人为损坏主要是指设备摔碰变形、设备进水或其他形式的破坏,正常使用时所出现的设备故障不记入校方赔偿责任。

  11. 大赛决赛结束后15天内,高校需要将设备寄还大赛组织单位指定地点,并承担相应运费。大赛组织方有权对设备寄还之前的情况进行确认。

  12. 在寄还设备时,高校需要将设备的快递运单信息发给大赛组织单位,以便于设备接收和入库。

  13. 学校如果希望申请更多设备,需要单独与大赛组织单位沟通。

  14. 凡建立“中国青年网VR工作站”的高校可以申请大赛设备的留存以及长期使用,具体要求见相关文件。

  15. 学校可以另行采购或使用其他品牌、型号的VR摄像设备来制作参赛作品,大赛所提供的设备不构成作品制作的技术垄断。

  16. 高校如有采购VR摄像设备方面的需要,大赛组织单位可以向高校推荐不同性能要求的设备品牌或产品。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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